松園展演場地使用要點


一、 申請資格
凡設籍於中華民國年滿二十歲以上之個人或機關均可提出申請。活
動內容應符合文化、藝術、人文、教育等宗旨,不得以營利為目的
且不得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。

二、申請及使用時間
1. 場地開放申請時段:依照網站上公佈的最新訊息

2. 場地申請至少一天、至多三星期為限(含進場、展演及撤場)。

3. 週五至週日之假日時段不得申請為進場或撤場使用。

三、場地申請方式
1. 申請時間: 於每年公開受理申請

2. 受理地址: 花蓮市水源路26號

3. 詢問專線: TEL:(03-8356-510)FAX:(03-8356-475)

松園別館空間使用說明


(一) 別館一樓 (展覽室、簡報):21坪
 ●  使用內容:展覽/小型記者會/簡報。
 ●  使用單位:以日計算,自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。
 ●  提供設備:基本照明設備及音響系統。
 ●  承載人數:約容納40人。



(二) 別館二樓 (展演空間):約36坪
 ●  使用內容:藝文團體/個人記者會/座談會/影片播放/展覽。
 ●  使用單位:以日計算,自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。
 ●  提供設備:基本照明設備及音響系統。
 ●  承載人數:約容約80人。




(三) 別館二樓 (藝文教室):約24坪
 ●  使用內容:講座/研習/展覽/讀書會。
 ●  使用單位:以四小時計算,每上午八時至十二時,下午一時至五時,
         夜間六時至十時為一單位時段。
 ●  提供設備:基本照明設備及音響系統。
 ●  承載人數:約容納40人。




(四) 松林別院 (原小木屋):約28坪
 ●  使用內容:辦理各式講座/會議/課程。
 ●  使用單位:以四小時計算,每上午八時至十二時,下午一時至五時,
         夜間六時至十時為一單位時段。
 ●  提供設備:基本照明設備及音響系統。
 ●  承載人數:約容納30人。




(五) 生態舞台:約8.6坪
 ●  使用內容:戶外演出/展覽。
 ●  使用單位:以日計算,自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。


聯絡電話: 03-8356510
管理中心 傳真:03-8356475